如何看待国美通报处罚“摸鱼”员工的行为?
最近几天,“摸鱼”又在网上成了热门关键词。一份国美内部发布的《关于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处罚通报》,一下子在年轻“打工人”的圈子里炸开了锅。国美通过实时监控员工个人的手机流量,认定10名国美员工和1名外包员工因为在工作时间玩游戏、聊天、听歌等,并进行通报处罚,其中的外包人员被辞退。
如果只是一份企业处罚“摸鱼”员工的通报,倒也不至于引发太多关注。这起事件的“吓人”之处在于:企业在通报中列出了精准到每个人、每个App的流量记录。这一细节,难免让那些自己也喜欢在上班时听听音乐、刷刷视频、逛逛淘宝的上班族感到担忧。
国美控股集团关于内部处罚通报的声明
上班“摸鱼”该受罚吗?“摸鱼”到什么程度才算过分?在不同的视角下,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完全不同。
在中文里,“摸鱼”二字取自成语“浑水摸鱼”。听到这里,不难推知:“摸鱼”起初肯定不是什么好词。“摸鱼”的原意,是指在混乱中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后来衍生出了上班偷懒、不好好干活的内涵。从这个角度出发,员工“摸鱼”当然是件坏事,喜欢“摸鱼”的人,也常常为同事所不齿。
然而近年来,“摸鱼”在网上被讨论的频率越来越多,在年轻人中,“摸鱼”的方法与技巧甚至成了一门显学。随机采访“打工人”,估计没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从不“摸鱼”。这样的现象,显然不能轻率地用“这届年轻人不行”解释。随着成长环境更好、更注重自我实现的90后、00后逐渐步入职场,新生代员工对薪资以外工作条件的期待明显上升。能否在工作中拥有一定的闲暇和自由,越来越受到员工的看重。因此,站在雇员的角度上说,“摸鱼”就变成了与雇主的博弈方式。
对于特定岗位的工作强度,雇主和雇员都有一定的心理预期。一个岗位是否允许员工“摸鱼”,可以“摸”到什么地步,都会被计算在双方的预期之内。因此,当今天的年轻人谈及“摸鱼”时,他们的初衷往往并不是趁乱占公家便宜,而是期待一片被规则所默许的弹性空间,以此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体验。但是,人性之中,难免有些不知满足的成分。有些员工过度“摸鱼”,真的产生了不劳而获的想法;也有对员工毫无体谅的企业,恨不得让员工像机器一样“连轴转”。这时,便需要明确工作规范,厘清行为界限。
好的工作规范既要为企业利益服务,保障其健康运转,也要尊重员工的合理诉求,实现雇主和雇员的双赢。具体到“摸鱼”这件事上,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允许员工随便“摸鱼”,但企业执行规范时,最好能考虑工作的实际强度与效率要求,为员工留出一定的“缓冲区”。
在管理模式上,企业与员工之间应当努力创造互相尊重的氛围,以此化解信任困境,提高工作效率。单纯把技术作为“监工”手段,或许能收到一时的效果,但长远看来,反而可能埋下内耗与对立的“暗雷”。
跳出具体个案,不论是员工还是企业的经营者,都应认真思考:在工作中,怎样设置“缓冲区”更加适当?“摸鱼”的边界又在哪里?对劳动者而言,合理的“摸鱼”应以形成张弛有度的工作节奏为目的,不应影响工作任务的正常完成,更不能变成货真价实的“偷懒”;而对企业而言,公正处罚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谁都没法反对,吹毛求疵找员工的茬儿,又是另一回事。
在职场上,“摸鱼”本就处于工作规范的模糊地带。因此,我们不难预见:相关争议还会长久存在。在持续不断的讨论、争议和碰撞中,雇员、企业和社会自然会逐渐形成一定程度的共识,把“缓冲区”设立在合理范围内,从而同时确保企业效率与劳动者权益不受损害。
国美处罚上班「摸鱼」员工,公布看视频、听歌 APP 及流量,这种做法合理吗?
虽然国美表面说没有监控员工的隐私,但是国美给出的处罚明细中,清晰地列出了哪个员工运用了哪个软件的具体流量。比如说看腾讯视频用了10个G,看抖音用了2.8个G,听音乐用了22个G等等。尽管国美没有看到员工具体在看什么听什么,但是知道他们在用哪个平台了,这事实上应该也算是侵犯了员工的隐私。
但是话说回来,如果不是有这样的监控措施,企业怎么会知道有那么多的人在上班的时候摸鱼呢?企业给员工发工资,是想让员工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做出效率做出贡献的,却有这么多员工在上班的时间进行看娱乐性的内容,这不是明摆着消耗公司资源吗。或者就是说拿着工资还不干活。
另外国美强调,公司并没有要求员工额外的加班,什么996,007他们都没有要求,就要求员工在一天八小时内做到自己应该做的,不要浪费这八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就这员工都做不到。所以另一方面来讲,企业这种监控措施,对于发现那些浑水摸鱼的员工,还是非常有效的。不然长期下去,企业就会被这些滥竽充数的人给无意中整垮了。你觉得企业这样监控员工的流量的行为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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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国美称将对通报违规外泄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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