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有彩蛋吗(这个彩蛋应该炸响)
这个彩蛋应该炸响 ——评电影《第二十条》 首先建议法学者、律师方便时先去看一下这部律政剧,然后再发表高论。 我个人认为这部片子有现实主义的成份,也有批判现实主义的倾向,是向经验主义的一次狂奔,我没有理由不力挺。 这部戏的戏剧冲突是如何看待刑法第二十条即正当防卫条款,虽然律师都期待律政剧都像《费加罗的婚礼》一样炸街,但即使没有达到内心的期许,我们也要鼓劲、加油。 不少论者认为吕玲玲检察官特立独行嫉恶如仇缺乏铺垫,其实这个巨大的包袱在片中抖了出来。她在上大学期间曾被人猥亵,是同学韩明见义勇为。吕玲玲作为曾经的被害人,早已埋下对正义刻骨铭心的追求。 为什么吕玲玲本来作为主办检察官,却被韩明后来居上了呢? 韩明一家子都充满了戏剧冲突,“全部沦陷”于风暴眼。先是韩明之子因为借读却见义勇为,面对同学遭到霸凌该出手时就出手,打伤了教导主任张某之子的鼻梁骨,被教导主任报了治安处罚案件。韩明夫妇为了让张教导主任撤案,几乎磕头跪炉子。无夽张教导主任始终居高临下,盛气凌人,非要韩明之子韩雨宸亲自道歉。 韩明求爷爷告奶奶,求到大舅哥永恩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李茂全帮忙,还给送了两瓶好酒,也还是没有摆平。韩明妻子李茂娟因为和解不成,争执中撞倒了张教导主任,也“赔进了局子”,行政拘留一周。 一家人的巨大变故,使韩明彻底不能岁月静好了。 韩明本身“心理建设”的巨大变化,同吕玲玲一样,只有感同身受,甚至身受其害,才能深入思考如何才算准确适用法律。 韩明的儿子质问他,自己见义勇为难道做错了吗? 韩明之前也办了把正当防卫错误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的张贵生案,公交车司机张贵生守土有责,发现有男乘客猥亵女乘客,怒不可遏,举起钝器击倒了违法分子,却被韩明公诉判了3年有期徒刑。韩明内心十分不安,待张贵生出狱后积极联系帮他找工作。但张贵生就是不服,一心要讨个说法,最终上访途中惨死于车祸。韩明夫妇亲眼目睹全过程,内心受到巨大冲击和煎熬。 吕玲玲检察官刚正不阿,依法独立办案。却因为证人郝秀萍(王永强之妻)绝望跳楼而受到严厉处分,被迫调离第一检察部。郝秀萍跳楼前发出正当防卫是积极防卫、无限防卫、永恒防卫的呐喊。 这样本来挂职的韩明检察官就走上舞台的C位,接替了吕玲玲的位置。 吕玲玲、韩明共同办理王永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是吕玲玲最先发现了案件疑点“刀”,如果查到这把刀就可以证明王永强即使反杀强奸罪嫌疑人刘文经也是正当防卫。其实即使没有这把刀,也可以证实刘文经的持续的不法侵害性,已经建立起奴隶制。刘文经用狗链锁住王永强时使用暴力了吗?没有使用有形的暴力,但使用了无形的暴力。 韩明最后在检察院举行的关于公诉王永强的听证会上,力挽狂澜,力挫到会各路“群雄”代表,对刑法二十条进行了淋漓尽致地发挥,确认如何理解法律不是看法学家如何高明,而应以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为准,认定王永强诛杀刘文经属于正当防卫。 这是全剧的高潮,肯定公众最朴素的感情,这是普通法精神的开始。 全剧以听证会的形式告终,未尝不可以认为这也是公诉采大侪判团制的一种特殊形式。 所以,我认为该剧比过往的律政电影,是抛出了巨大的彩蛋。 当然,该剧过于突出检察官,淡化侦查、律师、法官,但还是把其中存在的个别问题点了出来,通过类案判决检索也狠狠敲打了法官。再如最后韩明的结案陈辞,是由韩雨宸通过手机通话的方式,让在拘留所被拘留的母亲李茂娟全程听到,这个在实际当中是完全不可能的。张艺谋导演为什么让这么演,表明了他的态度。 为什么要表现出韩明的“装伤”?这都是“人性的证明”,不要期待神或君子,而要付诸公民正当法律程序,公民最普通的经验、情感。 该片多处反映了张导的社会关怀,包括韩雨宸的借读,张教导主任为什么趾高气昂,这背后显然是对教育权不平等的抨击。 无论是个人的上访,还是群体的表达包括领导群体,为什么在片中多是灰色的? 这可能反映了张导更深刻的观察与思考。 但他毕竟抛出了彩蛋,我们应该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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